時間:2017-01-12 16:27   來源:未知 作者:品牌文化部
近期,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等網絡途經發布假冒“湘泉”散酒的推銷廣告,并盜用本公司宣傳圖片及產品圖片,強調其推銷產品為“湘泉”散酒、“湘泉”原漿酒,聲稱“湘泉散酒,有需要的朋友歡迎購買。”這種利用廣大消費者對“湘泉”酒品質及聲譽的信任、非法使用 “湘泉”馳名商標推銷假冒產品的行為,具有明顯的欺騙性,影響惡劣,嚴重誤導了消費者,涉嫌虛假宣傳,不但嚴重傷害了本公司的形象和聲譽、侵犯了本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,更侵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。
現本公司鄭重聲明如下:
1、“湘泉”系本公司注冊商標,享有注冊商標專用權,未經本公司授權許可,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擅自使用,不得假冒本公司產品進行推銷,應立即停止銷售和宣傳假冒“湘泉”散酒及假冒“湘泉”產品的行為,立即撤銷微信等網絡渠道的虛假宣傳廣告,否則,本公司將依法追究侵權責任。
2、本公司不銷售散裝酒,廣大消費者購買“湘泉”酒等產品時需仔細識別,認準包裝盒及酒瓶上的 “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”名稱。如發現涉嫌虛假宣傳的廣告或推銷行為,歡迎向本公司咨詢或提供線索。如已受廣告誤導造成經濟損失的,請注意保留證據,可向相關執法機關投訴舉報,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。若有必要,本公司將提供適當的協助或支持。
特此聲明!